2006年上海石秀山涉黑案:沪郊三地称霸,以赌养黑、持枪施暴获刑
21世纪初的上海,城市化建设快速发展,城乡结合部人流量大、管理薄弱,成为了很多黑社会势力滋生蔓延的地方。 2003年至2006年间,安徽寿县籍男子石秀山在刑满释放之后仍然不思悔改,纠集一帮闲散人员成立了以石秀山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,在上海宝山、嘉定、青浦三个区盘踞多年,通过开设地下赌场、发放高利贷等方式非法敛财,同时非法持有枪支、肆意寻衅施暴、非法拘禁,形成一条典型的“以赌养黑、以黑护赌”的犯罪链。 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督办的重大涉黑案件,在当年轰动了上海,成为了整治沪郊黑恶势力的标杆案例,主犯石秀山最后被判处二十年有期徒刑,整个团伙的人都全部落网伏法。 很难想象,在上海郊区横行霸道三年之久的恶势力头目,原本就是屡教不改的惯犯。公开案情显示,石秀山早在1995年、1999年就先后因故意伤害罪、抢劫罪身陷囹圄,多次牢狱经历并没有使他幡然醒悟,反而滋生出更强的报复心理和牟利歪念。 2003年5月,石秀山刑满释放之后,并没有选择安分守己地过着自己的生活,而是盯上了上海郊区监管不力、流动人口众多、地下赌博盛行的乱象,决心通过灰色产业来迅速致富、称霸一方。 凭借着之前在社会上混的经验以及凶悍的行为方式,石秀山很快就开始拉帮结派、招揽同乡无业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入伙,并逐渐建立起一个层次分明、分工明确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。 该犯罪团伙以石秀山为核心、组织者和领导者,丁传军、李存本、李国兵三人为主干成员,马千里、王永同、丁传涛、郑永亮等人为积极分子,各个分工明确、勾结作恶,形成了一个固定的犯罪组织结构,并且为以后长期盘踞在三个地方作案打下了基础。 团伙形成之后,石秀山敲定的主要牟利方式就是以赌养黑、把地下赌场当作团伙的“提款机”和生存基础。2003年底到2005年初的一年多时间里,石秀山犯罪团伙在短短一年之内,在上海宝山、嘉定、青浦三个郊区之间流窜作案,避开正规商铺和闹市商圈,专门选择隐蔽性很强的农村菜棚、闲置民宅等地方实施犯罪活动。废弃厂房被用作犯罪窝点,到处开设地下赌场来躲避警方调查。 为了追求最大的利益,这个团伙的赌场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运作模式,每天都会固定开2到3场赌局,每场聚集几十人到上百人赌客,人员流动性大、涉案范围广。团伙采用两种方式疯狂敛财,一种是从每一局的赌资中抽取高额提成,坐收渔利;二是针对输光资金、急于翻本的赌客发放高利贷,收取每万元每日1%-5%不等的超高利息,暴利远远超过正规行业的利润,短短一年之内就积累了大量的非法资产。 有了稳定的资金来源之后,石秀山继续扩大团伙势力,购买器械、增加人员,最终形成了“以黑护赌”的犯罪闭环。为了控制上海郊区地下赌博市场的局面,并且打压竞争对手、震慑赌客,该团伙制定了非常严格的赌场规则,限制赌客与外界进行通信,不允许赌客随意离开赌场。并且该团伙经常使用暴力手段来清除障碍、震慑他人。 该团伙为非作歹,不但对普通的赌客进行敲诈勒索,而且还肆意地“黑吃黑”,打压其他的地下势力,称霸一方。2004年7月到10月之间,李国兵等人团伙的主要成员多次冒充执法人员,在嘉定、青浦、宝山三个地方的不同地下赌场中,用拦截搜身、暴力威胁等手段,强行从赌客手中夺取现金。港币共四万多元,缴获手机十几部,所得赃款全部由团伙成员瓜分挥霍,嚣张跋扈无人敢管。 为了完全控制当地的灰色产业,并驱逐异己势力,在2004年12月到2005年1月期间,石秀山盯上了本地另一股黑恶势力,为了抢占地盘、独霸市场,先后四次纠合团伙成员,手持砍刀、用金属水管等凶器攻击对方控制的酒家、棋牌室、美容厅、网吧,任意追砍敌对人员。在打砸抢的过程中,很多无辜的店员和路人都受到了牵连而遭到殴打,周围的商户们心里很害怕,正常的经营秩序也被完全打乱了,在三个地方的城乡结合部里,治安环境变得非常糟糕。 暴力讨债、非法拘禁等都是该犯罪团伙惯用的手法。依靠高利贷业务,该团伙长期采取暴力方式催收债务,手段极其残忍,没有任何道德底线。2004年12月20日,团伙骨干丁传军为了追讨高利贷本息,强行将欠债人林某从杭州挟持到上海,在次日中午的时候,在市区的一家旅店内,丁传军以强迫林某洗冷水澡、言语恐吓、人身限制、残忍的方式威胁对方还钱。被害人无法忍受这种折磨,只好联系家人转钱五千元,并且写下了一张巨额欠条之后,才得以摆脱困境,身心都受到了严重的伤害。类似暴力讨债、非法拘禁等案件,在团伙作案的时候经常出现。 更加令人害怕的是,为了加强团伙震慑力、提高暴力犯罪手段,石秀山团伙竟然敢非法购买、运输、藏匿枪支弹药,把暴力犯罪推到极致。 2005年1月,石秀山和马千里等人一起驾车到安徽老家,非法运回了两把手枪(其中一把是16号犬牌单管猎枪),还有各种弹药共27发。之后就让马千里、王永同把所有的枪支和子弹一起,还有他们之前私自藏起来的一支短枪,都集中到暂住的地方去保管。经